2009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:5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假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5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放假期间,各地各部门作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坚持24小时值班。值班电话要随时畅通,重大情况必须迅速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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